近期,商洛金融监管分局在信访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,辖内部分不法组织或个人以“债务优化”“贷款百分百过审”“征信洗白”“去银行帮忙签字”等名义,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从事非法贷款中介活动,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:
一、不法贷款中介活动的主要套路
1.虚假宣传诱导。不法中介通过短视频平台、社交软件、线下传单等渠道,谎称与银行有“内部合作”或掌握“特殊渠道”,承诺“无抵押、秒到账”,诱导消费者缴纳高额“服务费”“中介费”“抵押费”。
2.伪造材料骗贷。不法中介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,通过伪造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等方式将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“包装”成优质客户,向金融机构骗取贷款。
3.唆使恶意投诉。不法中介以“法律咨询”“债务优化”为名,唆使消费者通过缠访闹访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恶意投诉金融机构,企图减免债务或逃避还款责任。
4.诱骗充当“职业背债人”。不法中介以“高额报酬”“无需偿还债务”等为诱饵,招募或诱导消费者充当“职业背债人”,通过伪造资产证明、经营流水、虚假购房合同等方式,将债务转移至消费者名下。消费者一旦成为“职业背债人”,不仅要依法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,还将面临催收、罚息甚至被起诉的法律后果,个人征信留下不良记录,出行、就业等正常生活将受到限制,更可能因协助伪造材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而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、贷款诈骗罪等刑事犯罪。
二、不法贷款中介活动的危害性
1.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。不法中介在“服务费”“中介费”“包装费”等名目下收取高额费用,甚至直接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失联,消费者不仅无法获得贷款,反而遭受直接资金损失。
2.严重影响个人征信且面临法律责任。消费者一旦参与伪造材料骗贷或充当“职业背债人”,贷款及担保签字具有法律效力,贷款逾期后将面临被金融机构起诉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,背负长期巨额债务,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3.引发个人信息泄露和次生违法犯罪活动。不法中介在办理所谓“贷款业务”过程中,非法收集、倒卖消费者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可能导致消费者被冒名办理贷款、银行卡盗刷、电信网络诈骗等次生侵害。
4.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伪造材料骗取贷款形成不良资产,恶意投诉挤占正常金融纠纷化解资源,破坏信贷诚信基础,提升金融机构风控成本,最终影响消费者的贷款可得性和利率水平。
三、风险提示
商洛金融监管分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贷款中介,切实增强防范意识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一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。通过正规金融机构、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,切勿轻信“百分百过审”“内部渠道”“不用你还”等虚假承诺。任何贷款、担保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,切勿为他人代办贷款或充当“职业背债人”,警惕以“高额报酬”“无需偿还”为诱饵的背债骗局。二是妥善保管个人信息。不随意泄露、出租、出借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不轻易将个人证件原件交由他人“代办”业务,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三是依法理性维护权益。如遇金融消费纠纷,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、调解组织或监管部门等正规渠道反映诉求,切勿参与不法中介组织的恶意投诉活动。消费者一旦陷入不法贷款中介陷阱或遭受损失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保留相关证据,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的,可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。
商洛金融监管分局

